
印尼OJK要求加密金融影响者认证及许可营销
第6/2026号法规将推荐限制在授权交易所上市和持牌提供商,活动通过受监管公司的官方账户进行。
印度尼西亚金融监管机构于6月25日发布了2026年第6号金融服务管理局规章,要求推荐加密货币和其他数字金融资产的个人获得能力认证,但已持有单独许可的人员除外。该规章还缩小了可推广的范围,并将影响者营销活动强制纳入由持牌公司控制的监管监督分发渠道。
关键要点
- 2026年第6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法规要求对推荐加密货币和其他数字金融的个人进行能力认证。资产,除非它们已经属于其他单独的许可制度。
- 建议仅限于数字资产在授权交易所上市,任何推广的服务提供商必须持有许可证。
- 加密营销活动必须通过受监管的金融服务企业进行,这些企业对内容负责。
- 促销活动必须通过这些受监管企业的官方沟通渠道进行分发,从而加强对活动可以开展地点的控制。
OJK第6号/2026号法规将认证置于加密推荐的中心
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OJK)于6月25日发布了2026年第6号金融服务管理局规章,规定了对推荐加密货币和其他数字金融资产的个人的能力认证要求。
该规则的核心变化是结构性的。它将“金融影响者”的活动从非正式的、以个性为主导的帖子转向一个合规门槛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推荐资产的能力取决于资质,并为已经受单独许可要求约束的个人设立了例外。
对于交易者和市场参与者来说,直接的影响是,社交平台上可推广交易理念的供应不再仅仅取决于覆盖面和参与度。它变成了谁能够通过认证并在受监管的框架内运作的函数。
现在可以推广的内容:仅限授权交易所上市和持牌提供商
该法规缩小了可以通过影响者营销放大的资产和对手方的范围。根据该规则,影响者只能推荐在授权交易所上市的数字资产。任何被推广的服务提供商也必须持有许可证。
这种限制对于代币发现至关重要。如果一个代币没有在“授权交易所”上市,它实际上就被切断了在印度尼西亚合规的影响者分发渠道,无论其离岸流动性或全球知名度如何。对于依赖于此的服务提供商也是如此。附属机构漏斗但没有持有所需的当地许可证。
在实践中,这将营销预算和关注点推向已经在监管机构批准的范围内的资产。它还提高了授权上市和许可状态的价值,将其视为分销权,而不仅仅是合规的检查项目。
渠道封锁:促销必须通过受监管公司的官方账户进行
最繁重的操作部分是渠道规则。营销活动必须通过受监管的金融服务公司进行,这些公司对促销内容负责,促销必须通过公司的官方沟通渠道分发。
这种设计将问责制集中在持牌实体上,而不是个人创作者身上。它还改变了活动的执行方式:创作者不再直接在自己的账户上发布内容作为主要分发渠道,而是受监管的公司成为正式发布者。
这种方法反映了全球金融促销政策的更广泛方向,监管机构试图使持牌公司成为审批、记录保存和责任的控制点。
下一步信号:生效日期、执行和认证标准
提供的材料中仍缺少关键实施细节,这些空白将决定市场结构实际变化的速度。
首先,生效日期和执行开始尚未明确。没有这些,企业和创作者无法定价合规时间表或评估是否会有宽限期。
其次,关于不合规的处罚以及OJK如何定义“影响者”和“推荐”的细节没有说明。这个定义的界限是对大多数社交交易内容的严格禁令与针对付费促销和明确行动号召的更窄规则之间的区别。
第三,这里没有定义能力认证标准。认证机构、考试要求以及任何超出单独持牌个人的声明例外的祖父条款将决定认证是成为轻量级凭证还是实际的门槛。
最后,“授权交易所”和合格数字资产列表的维护仍不清楚。真正的市场影响将取决于该列表更新的频率以及它是否成为一个可以限制促销覆盖的动态工具。
这项规则重新定义了印度尼西亚的代币发现和联盟渠道
我认为这更像是一次关注的路线变化,而不是一次性的打击。关键在于OJK的认证和渠道要求是否以一种强制大多数付费加密推广通过持牌公司的官方账户的方式来执行。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这个设置开始看起来像是结构性而非叙事驱动的。
真正的考验在于“授权交易所”资产宇宙是否足够广泛,以保持竞争性的代币发现,还是会变成一个狭窄的白名单,将分发权力集中在少数场所和持牌提供商手中。如果这在实际中显著改变了流动性和新用户获取的来源,从非正式的影响者渠道转向监管批准的上市和持牌营销渠道,那么这就很重要。